校内各有关单位: 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我校申报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报时间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一律采用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在线方式填写,申报系统正式开放时间为2018年1月15日,至2018年3月9日24时,届时系统自动关闭,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报要求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不受职称、学位限制(不具备高级职称人员需有两名相同专业正高级职称人员推荐),学校号召广大教师积极申报,要求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人员和具有博士学位人员原则上必须申报。 三、申报注意事项 1.请有申报意向人员与所在学院(部)分管科研院长联系领取申报系统(自然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账号。 2.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申请书一律在线填写、提交,请注意把握系统开关时间(2018 年 1 月 15 日 - 2018 年 3月 9 日 24时)。 3.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资金管理办法》)、《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和相关类别项目管理办法。 4.申请人应根据《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编制说明》的具体要求,按照“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认真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 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需提前协商,签订合作协议(包括经费分配使用预算等),项目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分别编制项目资金预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申请人汇总编制。 5.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下载打印最终PDF版本申请书,并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一致。及时向所在单位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以及有关证明信、推荐信、承诺函和其他特别说明要求提交的纸质材料原件等附件,由所在院(部)统一向学校报送。 6.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均应使用唯一身份证件申请项目,曾经使用其他身份证件作为申请人或主要参与者获得过项目资助的,应在申请书中说明。 7.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申请经费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两部分。直接费用包括设备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其他支出;间接费用是指依托单位在组织实施项目过程中发生的无法在直接费用中列支的相关费用,主要包括依托单位为项目研究提供的现有仪器设备及房屋,水、电、气、暖消耗,有关管理费用的补助支出、绩效支出等。《指南》所列资助强度为直接费用与间接费用之和。申请人只需填报直接费用部分,间接费用及项目申请经费在申请书中自动生成。 8.申报相关网站: 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通知:http://www.nsfc.gov.cn/ 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ISIS系统)网址:https://isisn.nsfc.gov.cn/egrantweb/ 四、申报材料要求 请各院(部)务必于2018年3月12日17时前将纸质版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和汇总表(一式一份,负责人签字并盖部门公章)交科技处办公室。 在项目申报期间,请随时关注科技在线QQ群、科技处网站或OA系统通知。 其他未尽事宜,请于科技处联系。 联系人:何念武 电 话:0914-2363189 手机:15009147816 科技在线QQ群:161589929 科 技 处 2017 年 12 月 29 日 |